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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民占基本农田建房国土所介入禁止施工

娄底晚报  2015-01-06 09:28

近日,涟源市水洞底镇竹脚村,有村民违背基本国策,没有办理任何手续,侵占基本农田,用于自建房。2014年12月29日,记者赶赴竹脚村,核实事实真相。经查实,市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。

12月29日下午,在竹脚村的村级公路旁,记者看到一块农田已被挖机挖掘出道道沟壕,沟壕整齐划一,纵横交错。其构造与功能正是我们日常所见的建房地基。据附近村民介绍,将用于自建房的田地面积有近400平方米。在农田外沿一侧,已用大小不一的石块垒砌成一道四、五米长的石,尚有零碎的小石头废弃在石坝周围。

村民介绍,该农田与“地基”都属于村民黄和英家。在“地基”现场,记者采访了黄和英丈夫的姐姐,据介绍,其弟弟一家现在所住的房屋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所建,历经数十年风雨,早已破败不堪。早在数年前,黄和英家中便有重新选址建房的念头,但因经济基础较差,一直拖到今年才付诸实施。在2014年五六月份,黄和英将新房选址定在自家这块农田后,并向竹脚村村支两委和水洞底国土所递交了建房申请。当记者问及,建房的手续是否已办妥时,黄和英的姐姐表示“不清楚”。

而据水洞底镇国土所副所长邓满堂介绍,在今年5-6月份间,国土所收到了黄和英家的建房申请后,核实其新房的选址为基本农田,便会同竹脚村村支两委一起做黄和英一家的思想工作,告知其房屋选址已违背了相关法律与政策。近日,他们也接到了群众举报,反映黄和英侵占农田建房。在黄和英家动工后,国土所分别在2014年12月28日和29日,分两次向黄和英家下达了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”。

邓满堂介绍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黄和英家自建房的情况只符合在原址翻新。黄和英有责任和义务将农田恢复原状。如果黄和英家在基本农田上建成新房,也将是违法建筑,面临执法单位的强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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