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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及地方债等收入将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

经济参考报  2015-01-06 14:05

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再度拓宽。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,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,将增加的地 方政府债券收入、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 产税收入、部分国有资本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 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,确保不留资金缺口。

专家表示,今年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压力或比往年大,应创新机 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。

新规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渠道

根据这份名为《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 ),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 排等相关工作,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,确保资金专款 专用。

按照《通知》确定的思路,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 年住房保障任务,测算需要政府出资数额,按照规定 渠道落实资金。除通过加大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 安居工程资金规模,确保土地出让和住房公积金 增值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外,还明确 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,以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 :一是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 障性安居工程,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 居工程的投入力度;二是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 得的房产税收入,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;三是 各地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 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;四是各地要从城市维护建 设税、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 安排资金,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 投入,完善配套功能。

通知强调,各地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,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。省级财政部门要于2012年5月底前将中央和 省级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市县;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合同(协议)约定的期限和工 程进度拨付财政资金,确保资金及时到位。

“和去年相比,今年对资金落实时间的要求提前了, 这有利于更主动地来安排年度保障房建设”,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说 。在他看来,一系列资金渠道的拓宽表明,有关部门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, 政策要求也更明确和具体。“中央政策明确之后,接 下来就是各地如何抓落实。”

事实上,部分地方已着手落实上述政策要求。新消 息披露,江西省明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。此前,海南省、湖北省也宣布获准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相当一部分比例用于保障房建设 。

在重庆,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在不久前结束的地方两会上披露,重庆房产税征缴基本做到“应收尽收”,征 收率在99%以上,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,如今已达1 亿元。重庆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和维护。

压力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大

 2010年保障房建设在范围内获全面启动,从中央 到地方纷纷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和投入力度。2011年 ,保障房进入了更大规模的建设阶段。住房城乡建设 部党组书记、部长姜伟新去年底在住房城乡建设 工作会议上表示,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。 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 套以上,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,竣工量要高于2011年 。

“今年保障房新开工数量虽然有所下调,但实际的年 度在建规模以及竣工规模会超以往年份,相对应的对 资金的需求也会创历史纪录。”陈国强说。在他看来 ,与2011年相比,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在资金配套上 的压力将更为严峻。据测算,明年实际在建工程量有 1800万套左右,媒体援引一位参加保障房座谈会 知情人士的观点认为,明年保障房资金压力可能会攀 升到1.8万亿至2万亿元之间。

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直备受期待,“保障房建设资金 的主体来源是财政,”但各级财政压力较大也是一个 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。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财政 会议上表示,2011年中央财政大幅增加资金投入,共 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9亿元。上述通知明 确,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将 大于2011年。中央财政分担更多是地方政府的普遍希 望。对此,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保障性安居工程 ,按照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规范,应该是地方 事权,就是省级负总责,市县抓落实,中央给予适当 补助。

对于地方政府来说,在中央代发地方债或自行发行地 方债规模有限、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 税收入较低的情况下,还不得不面对土地出让收入下 滑的现状。2011年5月财政部和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严 格按照土地出让净的10%计提保障房建设资金。但 由于土地市场低迷,相当一部分热点城市土地出让金 收入下滑。

中指研究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,2011年全年全 国1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9052.3亿元,同比减 少11%。其中住宅类用地12666.8亿元,同比减少23%。 四大一线城市中,上海土地出让金虽均过千亿,但比 2010年分别减少16.1%和35.7%,降幅非常明显。广州 和深圳的土地出让金则分别为303.5亿元和192.4亿元 ,位列榜单前十之后。

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告诉《经 济参考报》记者,在目前的历史阶段,不仅保障房建 设存在资金短缺问题,很多领域的建设都存在资金不 足的问题,政府要考虑在有限公共财政资金范围内如 何合理地分配财力,使社会效益大化。

关键资金投入须形成制度化体系

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也不可或缺。 记者了解到,在去年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中,除中 央政府、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 筹集外,相当一部分资金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筹集。 专家认为,除了政府主导之外,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 本参与保障房的投资。

陈国强表示,今年按1.8万亿的资金需求计算,中央和 各地方投入的比例大概在30%到40%左右,所以,保障 房建设还要引导企业来参与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保障 房建设领域。

对此,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去年“两会”期间曾提出, 经济适用住房和“两限房”的建设,主要由社会机构 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。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 的主要模式中,除政府出地、政府投资、政府管理的 模式外,还要采取“政府出地、企业出钱”模式,即 政府划拨土地,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。另外,有 些地方正在尝试另一种模式,即政府供应土地时确定 其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,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方式获 得相应地块后建设公租房并拥有其所有权。

此次财政部发布的《通知》明确提出,各地要创新财 政支持方式,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。各 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立专门企业负责建设、运营 、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,引导企业通过银 行贷款、发行企业债券、吸收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 金;通过投资补助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支持现有企业 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、运营和管理; 各地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可按规 定予以贴息,贴息期限不超过15年。另外,还将落实 税费优惠政策,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。

陈国强认为,提举体现了推动企业参与投资保障房建 设的制度创新,以后还应有更多的突破,更多的创新 机制和配套条件。“引导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一个很 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企业参与动力,保障房本身是政 府提供的公共服务,对企业要有相应的激励,要保证 其投资有一定,这是很基本的。”

此外,各地已开始纷纷探索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难题解 决途径,其中一个典型类型就是通过设立平台公司推 进保障房建设。将土地和启动资金注入该平台公司, 由平台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、吸收社会投资。这一 做法也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鼓励。去年银监会有关负 责人表示,银监会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 度,支持设立省级、计划单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资 平台,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,加 大力度抓紧放贷。

陈国强表示,保障房建设将是将来政府住房政策中一 个非常关键的环节,未来一段时间内,在保障房建设 资金投入上需要形成制度化的体系,否则只能是一个 短期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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