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9日,娄底市市长易鹏飞主持召开2014年第14次 常务会议,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》。2014年12月31日,娄底市人民 下发了《娄底市人民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》,文件明确表示:
1、购买普通商品住房,按政策规定缴纳的契税,由财政部门返回50%;
2、免收价格调节基金、房屋抵押手续费用;
3、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提高到50万,年限长可达30年,首付比例调整为20%,对2010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购买首套普通住房,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娄底上年度低月工资标准,公积金 贴息30%,贴息期限5年;
4、对于银行贷款的家庭,首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30%,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.7倍,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,可执行首套房款政策,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,银行可根据情况放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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